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培育福建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项目促进高中多样化发展的通知》(闽教基〔2022〕16号),在各地遴选申报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高中特色示范项目进行评审,拟确定省级特色示范项目84个。现予以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反映。
联系电话:0591-87091366、87091515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决定遴选培育一批福建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项目,促进高中多样化发展。“十四五”期间,通过项目引领,我省将培育一批高中优质特色项目,建成若干所特色高中学校,努力在全省形成涵盖人文、科技、艺体、综合高中等多个领域的高中特色办学体系,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统筹好区域内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规划,探索区域内普通高中各具特色的实施途径,引导学校实施错位发展,以多样化的办学特色满足区域内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立足学校办学实际,深入挖掘优质特色资源,科学定位学校特色发展方向,明确建设方案,构建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培养模式、实践资源等,凝练办学特色。以特色创建为目标,分步骤推进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培育学校特色示范项目基础上,不断增强特色办学覆盖面和影响力,建成一批涵盖多个领域的省级优质特色项目,并视特色建设成效认定若干所省级特色高中。构建持续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工作机制,总结推广特色示范项目和特色学校创建经验和做法,引领全省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建设,提升育人水平。高中校可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和优势资源等情况,围绕人文高中、科技高中、体艺高中、综合高中等特色类型,明确特色项目或学校建设定位。其中人文高中主要是以人文人才培养为办学特色,包括文史高中、外语高中等;科技高中主要是以科技人才培养为办学特色,包括理工高中、科技创新高中、工程技术高中等;体艺高中主要是以培养体育和艺术人才为办学特色,包括体育高中、艺术高中、美术高中、音乐高中等;综合高中主要以培养职业技能人才为办学特色,将学科教育和技能教育相结合,开设普职融通班或职业技能课程。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创新,围绕金融高中、中医药高中、航海高中等开展特色创建工作。深化育人改革。学校要根据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和未来社会人才需求多样化,积极探索切合自身实际、富有自身特色的育人方式,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全面提升学生思辨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要突出学科建设特征,形成明显学科优势,优化教学组织和实施方式,为不同兴趣、爱好、特长、人生规划的学生提供所需要的教育。要积极创造条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开展联合育人,进行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研究与实验。完善课程体系。实现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核心是构建多层次、多类型、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学校要根据培养目标、特色办学定位,加强课程规划和建设,优化课程结构,开发建设一批与学校特色发展相关的课程群和资料库,开展丰富的社团活动,建立健全学生选课、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和导师制等多种教学模式和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管理机制。培养特色教师。围绕特色课程建设,加大相关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依托学校自有教师资源,积极争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家和社会专业人士的支持,组建教学和科研团队,为创建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提供相匹配的师资力量,支撑学校特色建设。改进教育评价。全面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健全完善特色创建分类指导和评价机制。学校要根据培养目标和自身特色教育特点,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健全教师发展评价机制,将特色教育教学实绩作为教师评价重要内容。省级高中特色示范项目创建以课改基地校为主体,其他特色办学基础较好的高中校也可申报,具体由设区市(含平潭)统筹安排。申报普职融通特色示范项目的,原则上应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组成联合体申报,并明确牵头学校。开设普职融通班试点的,可设在普通高中,也可设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分别相应注册为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学籍。省级高中特色示范项目的评估方式,按照“省级统筹、地方为主、学校实施”的原则开展培育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期满,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验收评估,对创建取得良好成效的特色示范项目确认为省级优质特色项目,对特色教师队伍、特色课程、特色覆盖面、特色校园文化、特色发展知晓率、特色发展认同度等方面创建成效突出的学校,分类确认为相应的省级特色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