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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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05-10 20:22

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荆坪社区

主管部门:怀化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4663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校。交通便捷,环境优美,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齐全,教科研成绩显著,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籍生9000余人。先后被评为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五年制大专层次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基地、省文明高校、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示范基地、省绿色学校创建示范校、省平安建设示范校项目立项单位等。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 普通类、职高对口类、艺术类、体育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详细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情况表。

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首选科目

学费标准(元/年)

学前教育学院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4200

早期教育

3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3500

学前教育

3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350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3500

小学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

3

历史、物理

3500

文理综合学院

小学语文教育

3

历史、物理

3500

小学数学教育

3

历史、物理

3500

小学英语教育

3

历史、物理

3500

小学科学教育

3

历史、物理

3500

现代教育技术

3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3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4600

数字媒体技术(校企合作)

3


5000

体育教育

3

历史、物理

3500

艺术学院

音乐教育

3

艺术(不分科目类)、职高对口

3800

舞蹈教育

3

艺术(不分科目类)

3800

音乐表演

3

艺术(不分科目类)、职高对口

7500

美术教育

3

艺术(不分科目类)、职高对口

4400

书画艺术

3

历史、物理

5500

动漫设计(校企合作)

3

历史、物理、职高对口

8200

注:以上学费如有变动,按照物价部门2024年最新文件标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认可湖南省高考加分政策,投档比例为1:1。

第十四条 学校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每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小学英语教育专业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应获得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合格证。凡获得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来计算综合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不宜报考师范教育类、音乐表演专业。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能报考学前教育、音乐教育专业。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宜报考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须手术的考生不宜报考舞蹈教育、音乐表演等专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生转专业需按照《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进行。

第二十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奖勤助贷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和校内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参加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等方式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荆坪社区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邮政编码:418000

招生咨询电话:0745-2830270

招生咨询邮箱:huaihuaszzsc@sina.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hhsfgz.com/

监督投诉电话:0745-283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