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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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ch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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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理工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6-05-13 17: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深入推进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昌理工学院。武昌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武汉•中国光谷”,享有“全国十大美丽湖景校园”的美誉。湖北省招生代码:C215;其他省(市、区)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武昌理工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昌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 学校坚持素质教育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曾印发《武昌理工学院创新大学生素质教育模式》专题简报,向全国推广学校人才培养经验。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招生办公室学校常设的工作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原则

 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按生源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执行。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须谨慎报考以下专业:设计学类(含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建议身高为:男生171cm-185cm,女生161cm-173cm。

第十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认可各省(市﹑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 普通类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份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排序进行录取。

第十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所在省(市﹑区)统(联)考合格成绩,录取原则执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无明确规定,在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占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成绩优先排序。

第十四条 录取时,学校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实施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生源(市、区)有特殊要求,执行生源省当年公布的录取规则。

第十 学校所有专业不限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学生报考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不设定男女比例限制。录取过程中,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同等对待、公平录取。

第十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

(一)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与美国西崖大学(Westcliff University)合作举办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制四年,采用“4+0”双学籍、双学位模式培养。学生入学后注册中美双方学校学籍,达到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同时颁发中方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美方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取得美方学位无需以出国学习为必要条件。

(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设置独立投档单位,仅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

(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湖北省设置的招生专业组,根据模拟投档情况,若生源不足,在正式投档前将剩余计划调入普通专业招生。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应于报到截止日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申请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报到且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组织开展体检及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十 学生在校期间,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专业,具体按照《武昌理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二十一 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科竞赛类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学生进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困难学生生活补贴等。具体按照武昌理工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

第二十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学生申请,学校可协助办理指定银行低息贷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及下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

邮政编码:430223

咨询电话:027-81652828、81652829、81652037

学校网址:http://www.wut.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zs.w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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