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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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2026年统招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6-05-15 11:25

第一章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校标识码:4113014047。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三圣院乡同下村正南路33号。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四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

第六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不限选考科目要求,志愿填报以专业+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第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省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若仍相同,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第八条 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加分和降分执行相关的省考试院规定。

第九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条 考生语种: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   新生考生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第十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 招生对象为参加2026年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对口升学考生、艺术类考生。

第十 招生类型:历史科目、物理科目、艺术、对口。

第十 生源范围:面向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招生。

第十 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26年各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十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  学院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项资助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五章     

第十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三圣院乡同下村正南路33号

学院网址:http://www.sjzjjxy.com

咨询电话:0311-87107555、87107666、87107888

二十 本章程由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