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河北省有关高考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各系部、学工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党群工作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名称: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4113014632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 制:三年
第九条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校概况
第十条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驰名中外、风光秀美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承德市,距世界文化遗产、我国现存最大的皇家园林——承德避暑山庄13公里,距承德高铁站仅3公里。学校南北两校区占地635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在校生11000余人。我院现有教师800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80%,“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85%。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管优秀专家7人。学校设有智能制造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商贸管理系、汽车工程系、学前教育系、津承艺术设计系6个系,28个专业。2026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院校、全国首批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国务院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国家涉外劳务输出培训基地、人社部一体化课改骨干师资培训基地,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学校成功入选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试点院校,与德国IB公司开设金属切屑师、电气工程师两个专业的中德合作项目。近年来,师生获国家级各类大赛奖励60余项,省级各类大赛奖励500余项。学校与京津冀700余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学生入职500强企业比例逐年提高,成为国家电网、长城汽车、京东方、奇瑞、中兴通讯等企业人才选用重要基地。
第五章 招生专业
第十一条 2026年学校开设工业机器人技术、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社会工作等28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序号 |
系部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备注 |
1 |
智能制造系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该系一年级学生在北校区就读 |
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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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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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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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数控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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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智能焊接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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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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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 |
|
9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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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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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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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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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汽车工程系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
14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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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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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氢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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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商贸管理系 |
电子商务 |
三年 |
|
18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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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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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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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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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社会工作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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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学前教育系 |
学前教育 |
三年 |
该系学生在北校区就读 |
24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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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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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津承艺术设计系 |
室内艺术设计 |
三年 |
|
27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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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视觉传达设计 |
三年 |
第六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二条 具体考试办法以各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为准。
第七章 报考与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已通过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含对口类考生)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招生政策。
2.对于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规定。
3.对于未进行综合改革并认可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实施“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生源所在省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比较单科成绩,根据分数由高到低优先分配专业。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均采用文化课统一高考为基础,生源所在省相应艺术类统考成绩为主体,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5.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
6.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7.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录取。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外语要求:学校外语教学全部为英语。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非艺术类专业每生50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每生7000元/年/人。
第十八条 住宿费:6人间,每生650-970元/年/人。
第十九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面近50%;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方式获得资助。特殊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314-2163666/2163999/2512777
网址:www.cdct.edu.cn
地址:承德市高新区
第二十二条 本招生章程由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