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标识码:4113050139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现有西王校区、蟠龙湖校区、植物园校区三个校区,是华北地区资源环境类专业特色高职院校。现设有地质工勘、建筑设计、经济管理、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体育健康六个教学系,涵盖资源环境与安全、财经商贸、电子与信息、教育与体育、装备制造、交通运输、土木建筑、文化艺术、旅游、公共管理与服务十大类专业群,形成了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各专业在全国及河北省技能大赛屡获佳绩。学院建校近五十年以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连续十余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河北省文明单位”。
一、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针对“不予录取”的情况,学院按“不予录取”执行。
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学院招生专业要求,特说明如下:
1、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2、对于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以下情况的考生,学院个别专业不予录取。
(1)对于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的考生,不予录取的专业有:水文与工程地质、钻探工程技术、运动训练。
(2)对于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予录取的专业有:水文与工程地质、钻探工程技术、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宝玉石鉴定与加工、运动训练、室内艺术设计。
3、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三部分肢体残疾的考生不适宜报考的专业有:水文与工程地质、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钻探工程技术、环境监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
(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院”为单位。我院对考生的再选科目不做限定,执行各省投档规定,对于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法满足专业(类)录取条件的,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四)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同分考生排序原则: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历史类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物理类进档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文史类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由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进档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理综由高到低排序。
(六)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在校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标准以学院公示为准。
三、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6000元/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生均3700元/年;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在校生享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20000元/年;严格落实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三免一助政策;在校期间申请参军入伍或退伍后入学的学生享受学费国家补偿政策。
四、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901号(西王校区)
石家庄市元氏县装院路68号(蟠龙湖校区)
石家庄市鹿泉区龙康路8号(植物园校区)
联系电话:0311-83609390
学院网址:https://www.hebzyhj.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