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职业学院

大庆职业学院

Daqing Vocational College

当前位置:大庆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大庆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5-04-30 16:10

大庆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大庆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2025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大庆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证书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东路11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组织机构设置

学校设立招生考试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重大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计划公布

学校202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平台及学校官网(www.dqzyxy.net )公布。

第四章 报考条件

 报考需满足以下要求

考生符合生源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考生高考分数达到生源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线;

学校在生源省份有招生计划。

第五章 高职与本科贯通培养试点

 试点项目说明

考生入学后,年在大庆职业学院培养,后两年在东北石油大学(大庆校区)培养;

考生入学后年为专科学籍,符合毕业条件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考生通过转段考核转入本科学籍,符合毕业条件颁发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

(三)高职与本科贯通培养试点对接专业

高职(专科)阶段专业

对接本科院校

对接本科专业

学费标准

石油工程技术

东北石油大学 

石油工程

专科阶段6000元/年,本科阶段参照东北石油大学学费标准

应用化工技术

东北石油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同上

 第六章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学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同分末段处理:依据生源省份同分末段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特殊说明

学校面向往届生与应届生执行统一录取标准

学校认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政策加分;

学校化工类专业因专业学习要求及行业从业特点,不接受色盲/色弱者报考。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1

420406

石油工程技术

6000

2

420404

油气智能开采技术

6000

3

420401

油气储运技术

6000

4

470210

化工装备技术

6000

5

470211

化工自动化技术

6000

6

470204

石油化工技术

6000

7

4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6000

8

420905

应急救援技术

6000

9

420901

安全技术与管理

6000

10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6000

11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6000

12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6000

13

460103

数控技术

6000

14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000

15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6000

16

500212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000

17

460110

智能焊接技术

6000

18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5400

19

530605

市场营销

5400

20

530701

电子商务

5400

21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5400

22

540101

旅游管理

6000

23

440104

园林工程技术

6000

24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6000

25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6000

26

510203

软件技术

6000

27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6000

28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6000

 第八章 奖助政策

第十 资助体系

(一)奖学金:学校实行优秀学生奖励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定。

(二)助学金: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助学贷款,或学生入学后在校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十 咨询渠道

电话:0459-5875333/5871601/5876043

传真:0459-5875333

官网:https://dqzyzsjy.mh.chaoxing.com/

微信公众号:大庆职业学院

第十章 附则

第十 本章程由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政策调整以官方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