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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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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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层海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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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专科(高等职业学院)□ 专科(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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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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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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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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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学校招考政策制定和落实,监督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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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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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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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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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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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符合要求的报考我校的生源按当地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录取以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3.同分录取规则: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招办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若无排序,普通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政策性加分按各省级招办要求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文化成绩总分。 二、若生源不足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进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严格按照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若生源仍不足,本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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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25000元/生/年 工业互联网技术25000元/生/年 智能机器人技术25000元/生/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25000元/生/年 无人机应用技术25000元/生/年 数字媒体技术25000元/生/年 物联网应用技术25000元/生/年 烹饪工艺与营养21800元/生/年 (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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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四人间每生每学年7700元 (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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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学校专项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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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181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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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hzhc.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s://zs.shzhc.edu.cn/ 咨询电话:021-60796666、61810775、61810776 微信公众号:上海中华学院、上海中华学院招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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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1.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官网 https://zs.shzhc.edu.cn/了解更多招生动态信息。 2. 2026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3.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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