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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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ied Technical School of Soochow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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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5-05-12 14:39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

三、办学性质

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类型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办学层次

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4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18000/·学年;理工科类专业20000/·学年,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2000/·学年;艺术类专业22000/·学年,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4200/·学年。

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另行收取(按照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执行)。

2.住宿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住宿费标准有1000/·学年、1200/·学年、1500/·学年三种。

八、学生资助办法

我院致力于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机融合的四位一体学生资助育人体系,形成了普惠、助困、奖优、引导的复合型资助模式,涵盖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生活用品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多种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赋能个人发展,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我院规定执行。

九、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等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报考条件

1.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符合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通过生源地省级招办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2.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的有关规定。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所列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六大类疾病的考生,我院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可报考。

5.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份招生,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十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各有关省份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4.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如投档分相同,江苏、河北、重庆、广东、安徽、江西、贵州、广西、山西、河南、四川、云南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上海、浙江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排序;其他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进档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十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三、证书类别

本科学历证书

十四、证书颁发办法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tec.suda.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tec.suda.edu.cn/zs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

邮编:215325

咨询电话:0512-82190377

监督电话:0512-57182788

咨询 QQ800030620

微信公众号:sdyyzs(苏大应用招生)

邮箱:sdyyzsb@163.com

十六、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七、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十八、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